会员章程
第一条、会员制度
(一) 申请条件:
1、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网络产品制造企业、通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企业以及互联网研究机构。或为致力于IT、通信、金融行业的优秀个人。
2、 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自愿加入服务管理中心,为合法经营的网络产品制造企业、通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企业以及互联网研究机构。
(二)申请程序:
企业会员:
1、将申请单位入会申请表、申请单位简介、申请报告一同寄往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0号荣华国际大厦5号楼12层 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 王秘书收,电子信箱: kf@micp.org.cn)
2、经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审核,主任工作会议批准通过。
个人会员:
1、将入会申请表、申请人简历、申请报告一同寄往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0号荣华国际大厦5号楼12层 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 王秘书收,电子信箱: kf@micp.org.cn)。
2、经服务管理中心秘书处审核,主任工作会议批准通过。
(三)退出机制:
1. 提交退出的书面申请书,说明退出理由;
2. 经服务管理中心讨论通过,办理退出手续。
第二条、服务管理中心成员享有权利
(一) 享有服务管理中心为成员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
(二) 享有按规定使用服务管理中心的研究成果的权利;
(三) 享有移动互联网应用方案的优先推介权利;
(四) 参加服务管理中心组织的交流学习及活动。
第三条、服务管理中心成员应履行义务:
(一) 执行服务管理中心的各项决议;
(二) 维护服务管理中心的组织章程及合法权益;
(三) 向社会各界宣传服务管理中心的宗旨;
(四) 协助服务管理中心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