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紧密结合互联网经济的特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电子商务,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延伸拓展性,才能让立法真正落地生根。
10月2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历时5年时间,历经4度审议,后又3次公开征求意见,直到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立法是现实之需。这些年,网购的发展一日千里,拥有巨大的“经济体量”。然而,在电子商务的“繁荣”冰面之下,诸如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支付纠纷、大数据杀熟等乱象“不绝如缕”,这些击穿商业伦理、市场法则的行径,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电子商务秩序,因此,电子商务法其实也是一部社会各方期待已久的法律。
遍览电子商务法7章89条,其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5部分做了详细的规定。这既是顺应时代要求,规范和促进电商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法规,也是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的标志性文献。它不仅填补了国内一项空白,更对人们买到问题产品却投诉无门,代购广告逼真被高仿假货蒙骗,给出的商品差评被“悄悄删除”还被商家骚扰,购买会员反遭“大数据杀熟”等由来已久、饱受诟病的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值得注意的是,强化电商平台责任,是电子商务法又一亮点。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被处以最低五万元,最高二百万元的罚款。现在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只有抓住平台这个关键环节,许多问题才可望迎刃而解。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电子商务立法的落地只是第一步,要使电商野蛮生长时代尽快得以结束,其关键显然不只是法案落地,而是贵在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也就是说,有了法律法规,还要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产生震慑力、影响力和约束力。只有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紧密结合互联网经济的特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电子商务,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延伸拓展性,才能让立法真正落地生根,更好地保障各方权益,电子商务法也才能行稳致远,真正成为电商领域不可动摇的“定海神针”。
来源:人民法院报